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设备管理,规范摄像机、照相机的使用,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力度,保证团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活动可进行申请。 2、系部组织的学生活动可进行申请。 二、设备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摄像机、照相机:新闻中心王子月 15390845529 负责老师:宁子涵 三、申请流程 1、借用单位使用前两日提前联系相应部门负责人。 2、设备负责人同意后,请借用单位来大活313物品登记表上详细登记后方可借出。 3、设备使用完毕需当日归还至负责人处。 4、由设备负责人放还至设备存放处。 四、注意事项 1、请借用单位小心使用设备。借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任何设备问题,由借用单位全权负责。 2、借用单位申请借用设备后不得私用。 特此通知 学院团委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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