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5:54:05 访问量:
各位老师:
为推进教育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研,经研究,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对管理规范、项目经费落实好的学校,适当增加立项指标;对未按标准足额落实项目经费的学校,相应调减立项指标;对未落实项目经费的学校,暂停立项。立项指标分配数见附件1,由学会推荐项目不占学校立项指标。
三、资助方式
各校要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本科高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安排项目经费。
四、工作流程
1.项目遴选
高校组织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自行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组织成员单位申报,开展评审并公示一周。
2.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及项目申请书。
3.项目立项
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2.各校可在立项指标范围内根据实际确定本校项目数,超报项目不予受理。要加大对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的支持力度,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
3.要按照《高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江西高质量发展“百校行”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与省内开发区、企业的对接,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对“百校行”行动中入企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4.各单位对立项的项目,必须确保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及结题管理,之前已列入研究计划但未给项目安排经费的学校,本次报材料教育厅不予受理。
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四份,每份单独装订)用A4纸双面打印交至敬业楼407,项目申请书、活页及项目备案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1223159138@qq.com。联系人:聂燕群,联系电话:(0792)4391155,18270828579。
附件:
1.2020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指标分配表
2.2020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表
3.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4.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
科研与国际部
2020年9月25日
附件1 2020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指标分配表.doc附件2 2020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表.doc附件3.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附件4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活页.doc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盖章版).doc关于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