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院级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8 11:31:30 访问量: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院级课题管理,提高院级课题质量,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院级课题立项及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1〕12号文件),现就2014年院级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计分规则。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指南中的选题;
(二)对经济与社会和科学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选题;
(三)对学院的改革发展和教学具有较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选题。
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计科研分总分3分,重点课题计5分。其中,重点课题应具有省部级一般课题以上水准、或具有国家级(教育部)课题立项潜质、或对经济与社会和科学发展具有较大指导作用、或对学院的改革与教学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二、申报要求
1、院级课题一般应有3人以上组成课题组,其中课题负责人限1人,负责人须是中级以上职称的教研人员,否则须有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研究型课题负责人及成员上以专职教研人员优先。
3、每个教研人员只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报1项院级课题,但可以作为成员参加其它课题不超过两项。
4、鼓励专职教研人员积极申报。
三、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者从下载并填写“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院级课题申报书”,将申报书2份(含电子稿)经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4年5月20日前交与人事部。
2、人事部根据具体申报情况确定各类项目的立项比例、数量,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筛选,产生立项的项目名单。课题经费额度原则上参照江西财经大学校级同类课题,由课题组提出申请,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配套金费,然后报学院领导审核批准后予以立项。
四、结题条件
1、所有课题组需达到课题申报书所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和结题成果形式。
2、成果为应用型课题,应取得主管院领导认可,原则上要求有实际指导作用并应用,并附上改革方案、效果材料、比较数据材料,注明调查的对象、途径以及样表。成果被组织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学校、院(系)、行业协会或其它学术组织采用、交流的证明。
3、成果为研究型课题,一般课题要求发一篇一般核心或以上刊物作为结题支撑材料,重点课题要求至少发一篇CSSCI或以上刊物。
五、院级课题管理
1.院级课题由人事部和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工作以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为主。
2.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应对院级课题研究工作加强领导和监督,并在时间、人力、物力等条件方面给予支持。
3.人事部及财务部将采取适当方式,对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4.院级课题一般要求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院级课题视为自动撤销,学院将追回该课题已使用的项目经费,该课题负责人自被撤销课题之年度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院级课题。
特此通知
附: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院级课题申报书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