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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是:首页>学院概况>机构设置>学院设置>学院之窗>经济学院>系部简介>>新闻列表

    经济学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01 14:18:29     访问量: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系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经济学系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是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是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是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是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二、《经济学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 ,是在经济学系党总支领导下,在经济学系团总支、院学生会的双重指导下的本科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全系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以服务青年学生为根本,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做广大同学喜欢的活动,用适用于青年同学的方式去开展工作,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学生会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学生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院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六)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收具、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当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七)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活动,协助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八)经常向系党总支汇报工作,听取意见,积极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具有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籍、经济学系系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大学生,均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五)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正当权利。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

    (三)  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  选举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

    (五)  讨论、决定应当由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委员会是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在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委员会的任期从产生至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为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学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委员会决定。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

        (三)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在原有主席团成员发生变动时增补、改选主席团成员;

        (五)指导各团支部工作。

    第十一条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经济学系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团支部组织推荐,经团支部组织同意,经济学系党总支学生工作部门和经济学系团总支联合审查后,报经济学系党总支确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原有主席团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学生委员会增补、改选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执行主席)召集。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委员会会议:审用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各部门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

    (三)批准任免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代表学生委员会指导经济学系学生会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

    (一)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二)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主持部门日常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四章  班级委员会

    第十三条  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级委员会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班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院学生会、系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集召开全班大会;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抓好全班的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五条  本章程在修正时,需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并提出修正案,经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后,方可通过。

     

    三、经济学系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经济学系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现任职务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刘晓雨

    中共预备党员

    经济学系学生会执行主席

    2019级

    13/134

    否

    2

    梁炳建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019级

    34/134

    否

    3

    谢廉峰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019级

    28/134

    否

    4

    何婷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生会办公室

    2021级

     

    否

    5

    花 丹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生会办公室

    2021级

     

    否

    6

    彭 悦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生会办公室

    2021级

     

    否

    7

    张 乐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生会办公室

    2021级

     

    否

    8

    臧雯婷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实践与就业部

    2021级

     

    否

    9

    赖慧林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实践与就业部

    2021级

     

    否

    10

    谢彦彬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实践与就业部

    2021级

     

    否

    11

    汪 渊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实践与就业部

    2021级

     

    否

    12

    夏婉晴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文艺部

    2021级

     

    否

    13

    肖聪慧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文艺部

    2021级

     

    否

    14

    王宇博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文艺部

    2021级

     

    否

    15

    柳巧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文艺部

    2021级

     

    否

    16

    王建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文艺部

    2021级

     

    否

    17

    关琬元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研部

    2021级

     

    否

    18

    邱玉萍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研部

    2021级

     

    否

    19

    谢成发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研部

    2021级

     

    否

    20

    熊骏杰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研部

    2021级

     

    否

    21

    洪耀星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学研部

    2021级

     

    否

    22

    李登磊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体育部

    2021级

     

    否

    23

    章乐康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体育部

    2021级

     

    否

    24

    季 妍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体育部

    2021级

     

    否

    25

    邓 琨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体育部

    2021级

     

    否

    26

    张乐莹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经济学系体育部

    2021级

     

    否

    27

    盛盼琪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权益部

    2021级

     

    否

    28

    张金玲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权益部

    2021级

     

    否

    29

    林宇欣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权益部

    2021级

     

    否

    30

    吴世龙

    共青团员

    经济学系权益部

    2021级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经济学系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

    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 案)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全体同学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意见确定候选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由新选出来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或由上届学生委员会提名,经过经济学系党总支和经济学系学生会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三、经济学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济学系学生委员会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等额选举办法。应选名额19 名,差额 4 名,差额比例 20%。代表、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无记名选举产生,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或等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如遇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在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五、选票应由代表本人填写,任何人不得干预或干扰。因故未能出席 会议的代表,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选举时,应在同意的候选人姓名下面方格内画上“O”;不同意或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则在空格处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下面方格内画上“O”,如只写姓名不画“O”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七、在选票上不按要求画符号的视为无效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 2 名、计票人 4 名。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学生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已提名作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本次大会选举投票的顺序是: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进行投票,随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由计票人清点投票箱内选票张数。

    十、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计票结果时,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当选的同学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学生大会通过后施行。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上届委员会依章程、按有关规定研究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经济学系党总支和院学生会决定。

    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召开时间:11月8日

    (二)大会召开地点:求知楼1202

    (三)代表数量:110人

    (四)主要议程

    会议第一阶段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致开幕词;

    3.听取《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4.听取《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报告》

    5.通过《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6.听取《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草案)》;

    会议第二阶段

    1.表决《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2.表决《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表决《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

    4.选举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5.听取《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2020-2021学年学生会工作报告》;

    6.总监票人宣布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

    7.表决《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草案)》;

    8.选举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9.学习传达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10.总监票人宣布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结果;

    11.宣读倡议书;

    12.致闭幕词;

    13.奏唱《江西财经大学校歌》。

    http://xjg.jxufe.edu.cn/index.php?s=news&c=show&id=22027

     





    七、经济学系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经济学系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和构成比例

    (1)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相关文件精神和经济学系在校生数量,参加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150名。

    (2)构成比例:

    1.经济学系系代表人数不少于其在校人数的1%;

    2.女代表不少于代表人数的 40%;

    3.适当考虑代表中的少数民族及其他方面的比例。

    二、代表产生的办法和程序

    (1)经济学系学代会的代表,由各班级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广大同学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2)经济学系学生分会对代表候选的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广大学生的意见后,按照超过应选代表 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后召开经济学系学生代表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出各团支部出席经济学系学代会的代表;              

    (3)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报上级团学组织同意后确认。 

    八、经济学系团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无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汪海龙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1954103422@qq.com或江西省学联秘书处邮箱jxsxslh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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