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1 10:03:56 访问量:
各位老师:
2023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3年省级教改课题按类型分为常规项目、委托项目和特设专项,按级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常规项目
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服务两个“先行先试”(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先行先试;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布局结构上先行先试);
2.推动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3.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课程建设;
4.深化“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5.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研用;
6.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7.加强教师教育;
8.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9.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
10.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实践教学改革等。
(二)特设专项
特设专项是指在中观和宏观层面上,聚焦高等教育教学热点问题开展重大综合改革探索,鼓励跨学科、跨高校和校企联合申报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最后形成有亮点、能推广的改革成果。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服务两个“先行先试”;
3.深化“四新”建设;
4.推进产教融合;
5.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三)委托项目
1.根据《关于公布江西省高校就业工作体系创新试验区评选结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2〕1号)要求,设立江西省就业工作体系创新试验区项目(14个)。
2.围绕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和综合改革等方面设立委托项目(15个左右)。
二、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要求
本次课题限额申报(附件1),我院有13项申报名额。
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副高以下职称人员申报主持项目,须由2名教授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申报人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盲审要求)填写《课题活页》。请于11月3日前将《申报书》和《课题活页》(申报书和活页各1份,单独装订)用A4纸双面打印交至科研部,并以教改 姓名 《申报书》、教改 姓名 《课题活页》和教改 姓名 《汇总表》命名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jgkyb@163.com。
《申报书》和《课题活页》须由申报人在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提交,网址:http://jgkt.jx.edu.cn/jxedu/default.html。联系人:聂老师。
三、省级教改课题的评审、立项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立项名单。
四、省级教改课题研究的支持和管理
各校在财政生均拨款等资金中设立教改专项经费,省级教改课题项目经费由立项高校在本校教改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按一般课题0.5万元左右/项、重点课题及省教育厅委托课题不少于2万元/项的额度安排经费,为课题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1个月内网上提交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应在立项通知下达后18个月内网上提交,没有按时提交开题报告书和中期报告书的原则上不得结题。
科研部
2023年10月20日